关于调整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6浏览次数:54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使学校2012-2013学年度节假日安排与全国节假日安排保持一致,便于广大师生合理安排学习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历中原放假安排做出以下调整:

一、清明节:原定为43日至5日放假调休。现调整为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第六周星期五的课程。

二、劳动节:原定为51日至3日放假调休。现调整为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7日(星期六)、4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分别上第十周星期一、星期二的课程。54日、5日正常休息。

三、端午节:原定为612日至14日放假调休。现调整为6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8日(星期六)、6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分别上第十六周星期一、星期二的课程。615日、16日正常休息。

  四、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学校值班电话: 7971995(校长热线)

武装保卫处值班电话:7971333

学院值班电话:79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