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课堂教学规范 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7浏览次数:338

各学院及广大师生: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培养优良品质和创新精神的主渠道、主阵地。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继承和弘扬学校优秀的教风、学风,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及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就重申课堂教学规范、严肃课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课基本程序

1.课前准备。教师课前要根据授课对象精心备课,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多名教师担任同一课程,经研究后可制定统一的《教学进度表》,共同遵照执行),认真做好因材施教的准备,上课时必须带有讲稿、教案;课前至少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必须携带教材、文具等学习用品,在上课铃响前应进入教室就座完毕。

2.上课。教师在正式上课时应承上启下地引入本次授课内容,并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表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内容、讲授新课。在讲授中要注意启发思维、传授方法、讲清重点、讲透难点,科学地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学生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与教学互动。对教学内容有疑问时可举手示意,得到教师允许后进行提问,或待下课后向教师提问。

3.下课。教师必须在下课铃响后方可宣布下课,学生在教师宣布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师应精选适度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课后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及时批阅并返还学生。同时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对本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应提出较高要求。

二、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教师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2.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等及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上课须坚持做到“四不”,即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每次上课前,教师和学生要相互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