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置舞蹈学院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院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学院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洪水、地质滑坡、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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