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1632

12、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指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这是因为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做好了承担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的准备,决心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一切,这是需要本人经过郑重考虑的,来不得半点勉强。如果本人没有入党愿望,即使把他拉入党内,他也不可能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吸收这样的人入党是毫无意义的。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是指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逐个进行考察和审查;发展入党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讨论时,要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时,要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