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求职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者:崔永红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28

一、总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求职期间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生求职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1992]7号文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文件和《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7]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求职期间,因学生本人违反校规校纪、安全规定和相关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或学生本人在校外因自身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和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的他人伤害或国家经济损失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对违反求职期间安全规定的学生,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开除学籍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生求职期间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 学生求职期间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毕业生就业政策,甄别就业信息真伪,重视对招聘单位的了解和调查,谨防虚假广告、职场陷阱,避免陷入网络信贷、电信诈骗、传销组织或非法中介组织遭受不法侵害。不得参与各种非法“传销”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其它危险性工作。

第五条 学生求职应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就业,理性就业,文明就业,安全就业。要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后不得随意违约。

第六条 学生外出求职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外出求职者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学院团委加注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交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学生外出求职请假一周以上者,须附家长证明材料(包括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家长联系方式及对学生提出请假外出的意见)。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到团委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延长请假时间,须在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第八条 学生外出求职期间须随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家长和同学保持联系,报告自己的行程及进展。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来独往,相互关照,相互帮助。凡在外地更换联系方式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第九条 学生求职期间,禁止在校内外住所的任何部位焚烧垃圾和废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存放和使用煤气、酒精、石油气炉、电炉子、酒精炉、煤气炉、汽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电水壶和电热杯等电器。如使用室内电器进行照明或手机充电时,在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避免电线接触高温物体,要保持电器周围干爽;避免湿手触摸插座或开关以防触电;当插头发热或有烤焦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有故障,切勿自行修理,应联系电工或维修中心人员修理。合理用电时,须在限定负荷内用电。

第十条 学生求职期间,须保持宿舍内物品及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宿舍内不准喝酒、赌博、乱接网线。离开宿舍时,务必做到三件事:(1)锁好门窗。(2)切断/拔掉所有电源,关闭水龙头。(3)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各种证件和被褥衣物,较大数额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零花钱要细心存放。

第十一条 求职学生严禁在住宿场所吸烟、乱扔烟头,做到电器远离床铺桌椅,做到不使用极易引发火灾和伤害故事的危险电器、各类炉具;禁止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物。

第十二条 学生求职期间,严禁在校外租房居住。同时,校内宿舍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同意,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第十三条 学生求职期间如遇意外安全事故,要冷静处理,切忌鲁莽简单,尽量拖延时间并寻求帮助。当发生财产损害或出现火情等情况时,应保护好现场,报告学院并打报警电话110或火警电话119,视情节轻重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抢救。当患病或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拨电话120联系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救治。

第十四条 学生求职期间应注意公共卫生安全,防范传染疾病、食物中毒,做好甲流及其它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有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就诊并向学院报告。

第十五条 学生求职期间交通乘车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并保留好票据。车船行进中,不得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向窗外乱扔杂物,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第十六条 学生求职期间使用互联网时,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相关法规,不得在网上散布谣言和违法信息,不得参与网络信贷欺诈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求职期间严禁私自外出并涉足山塘水库、江河湖泊等危险处或下水游泳,严禁攀爬危险物。

第十八条 学生求职期间,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学生求职期间安全。

三、附则

第十九条 凡在求职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求职学生在求职期间违反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办法求职安全规定,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未经校院批准私自外出求职的行为视为违纪行为,其私自外出求职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生熟知本办法内容后,要明晰安全责任,须与学院签订《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求职安全责任告知书》一份,交由学院留存。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91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求职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学生求职期间的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特告知学生本人以下有关求职安全责任事项:

1.学生本人签署此安全责任告知书,则视同学生已认真阅读学习并熟知《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求职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安全责任告知事项,对该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充分理解,并同意认同学院已告知安全责任。

2.学生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在求职期间为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并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3.本着对自身安全负责的态度,学生本人愿意自觉严格遵守安全责任告知事项中的安全规定并承担全部安全法律责任。

4.学生本人须如实向学院承诺已与家长进行了充分沟通,家长已经同意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离校求职并承担求职期间因学生本人导致的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

5.求职期间,因学生本人自身健康或患有疾病原因而导致引发的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求职期间,学生本人不得在校内外酗酒、打架;不得参与赌博、“传销”、网络信贷、电信诈骗等各种非法活动;不得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在网络或自媒体发布不良信息言论,不得在网上晒吃晒喝晒旅游败坏社会风气;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7.求职期间,学生本人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使用交通工具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

8.求职期间,学生本人不得涉足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危险水域涉水游泳游玩;不得到疫区、灾区旅行或探亲访友;不得攀爬危险物;不得到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严防食物中毒;必须特别注意预防传染、感冒、发烧等疾病。

9.求职期间,学生本人必须对自己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负责,遇到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够沉着冷静处理并及时寻求报警帮助,不鲁莽行事。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必须及时向学院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院领导报告。

10.在校期间,学生本人如需离校求职,必须事先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并请假获准后方可离校,向班主任或导师提供详细、准确、真实的外出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承担全部离校安全责任。否则,按违纪处理,因私自离校求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学生本人填写的《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中的内容必须信息真实、地址准确,联系电话能够保持随时畅通,并愿意为此承担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

12.求职期间,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学生本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6]65号文件和舞蹈学院的相关制度和纪律要求,有责任、有义务共同营造和维护宿舍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能够自觉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和学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不出租出借本宿舍床铺,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使用禁用电器、禁用物品、明火设施器具,不私拉电线,不饲养动物,不违反作息时间规定晚归;兰州市内求职期间,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因学生个人原因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按违纪处理,且引发的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兰州市外求职期间的住宿由学生本人解决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

13.求职期间,学生本人必须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必须坚持每日体温检测上报和校园打卡签到制度;若有前往疫区经历或有与疫区返回人员接触情况,必须向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老师报告,全力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求职期间,学生本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手册》有关安全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做到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因学生本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西北师范大学校纪校规、舞蹈学院的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包括校内、校外)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人求职请假期满后按时归校办理销假手续,不及时销假按违纪处理,销假手续办理之前的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16.学生本人理解、认同以上安全责任告知事项并同意签署安全责任告知书。如违反上述安全责任告知事项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和安全法律责任(包括校内、校外)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专业学生(签字)                   

      


     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

姓名

 

学号

 

宿舍号

 

年级

 

专业

 

学生

类别

本科生/研究生

家庭

地址

 

本人

电话

 

父母

电话

 

说明:1.学生离校求职必须经过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2.学生离校求职必须经过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批准。

请假事由

本人因求职原因需要请假离校,请假期限为             

     日至                      日,望学院批准。   

申请学生(签字)                                                    

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意见

(请注明“同意请假离校”字样):

 

 

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签字):                             

学院

审批

意见

学院辅导员

审核意见

 

 

辅导员(签字):                          

学院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学院主管领导(签字):                   








注:1.《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须下载打

印并手写签字方为有效。

2.学生将书面签署的《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求职安全责任告知书》《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离校求职请假审批表》一并交存学院团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