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崔永红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271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

  1. 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备注

130100

艺术学

94

1:1.3


1353

舞蹈

124

1:1.3


(二)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艺术学

艺术学

341

34

51

舞蹈

341

34

51

(三)复试名单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确定。

点击链接查看复试名单

  1. 复试安排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和查看复试结果。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3311430—1700西北师范大学舞蹈楼303办公室

注:即日起到33012点前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提交复试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为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资格审核”要求的材料。在331日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纸质版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一份及个人简历一份。审核复试材料原件。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411000—1200西北师范大学舞蹈楼405教室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为面试(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须加试)。

1.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考试总分500分的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20%

2.艺术学硕士专业面试内容(共100分)

1)舞蹈基本能力测试(3分钟以内)30

柔韧、控制、跳转翻综合身体能力。

2)剧目表演(3-5分钟)50

完整舞蹈剧目,舞种、风格不限。

3)专业口试  20

专业阐述、问答。

3.舞蹈硕士专业面试内容(共100分)

1)舞蹈基本能力测试(3分钟以内)30

柔韧、控制、跳转翻综合身体能力

2)方向专业能力测试 50

舞蹈编导(方向):音乐编舞 (随机抽取音乐1首, 准备时间30分钟。自选一主题进行舞蹈编创,要求能够呈现对于场面调度、空间、节奏的处理能力及相对全面的身体流畅度的展现),如发现抄袭现象,现场取消复试资格。

舞蹈教学(方向):舞蹈组合表演(随机抽取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族民间舞:藏、汉、蒙、维、回舞蹈组合音乐1首,进行组合表演,准备时间30分钟。对于舞蹈组合风格性及动作规范性有很好地把握与展示。

3)专业口试  20

专业阐述、问答。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8)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位证、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

2.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复试要求

复试考试开始前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

四、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

初试总分500分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全部专业初试、复试权重为7:3,所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复试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排名。若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或《定向就业协议书》审查不合格者。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在《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来老师

学院咨询电话:0931-7971726  0931-797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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